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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2021-08-2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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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近日,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联合该市监察委、公安局、司法局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细化操作举措,实现报告、处置、干预、保护无缝衔接。

今年初,龙港市检察院部署开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专项行动,摸排是否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未报告情况。在对某医院2015年以来相关病例进行审查时,一份名叫小鱼(化名)的“特殊”病例引起了检察官汤晓彬的注意。

“我们发现小鱼住院单上填写的年龄只有13岁,怀孕16周,而住院的理由是‘终止妊娠’。”汤晓彬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一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我们立即对线索进行了分析研判,专门与其家属沟通交流,消除家属的顾虑,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姜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该院随即同步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和医院在保护好被害人隐私的情况下,及时固定关键证据。今年6月,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五年。同时,针对被害人出现创伤后心理应激反应等情况,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从社会组织聘请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龙港市检察院专门派员开展调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书写、记录和保存相关病历资料;部分工作人员不知晓强制报告制度,且不知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的规定方式。据此,该院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细强制报告制度。

“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我们全盘接受,立即整改。”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责成各医疗机构对近5年来涉及强制报告制度所规定的包括性侵未成年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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